栏目:金融杠杆是什么意思 作者:网上配资股票 更新:2025-05-29 阅读:11
<{网上配资股票}>沪深交易所业绩预告规则整理,附规则依据及出处{网上配资股票}>
为了方便读者对业绩预告的发布背景做个了解沪深交易所业绩预告规则整理,附规则依据及出处,现在根据上海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业绩预告规则进行了简单整理。如需要了解更详细的内容业绩预告 披露 交易所,请自行阅读相关规则全文。
一、本文整理规则的依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4年11月29日以上证函〔2024〕3304号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4年11月修订)》中的“ 第二十八号 上市公司业绩预告(快报)及更正公告(2024年5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4年11月29日发布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日常信息披露(2024年11月修订)》中的“第十二号 科创板上市公司业绩预告公告(2024年5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4年5月24日以深证上〔2024〕397号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4年5月24日以深证上〔2024〕398号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
二、需要进行业绩预告的情形
(一)年度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
1、净利润为负值;
2、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
3、实现盈利业绩预告 披露 交易所,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 50%以上;(科创板无“实现盈利”的要求)
4、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1亿元);
沪市主板和深市主板要求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创业板和科创板要求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
5、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6、公司股票交易因触及本所规定的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会计年度;
7、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半年度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业绩预告:
1、净利润为负值;
2、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
3、实现盈利沪深交易所业绩预告规则整理,附规则依据及出处,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 50%以上;(科创板无“实现盈利”的要求)